各2023级和往届同力学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3〕4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其中,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考生资格
须是已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中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并来我校进行过现场确认、采集指纹,且通过资格审查,转入在册库的人员。
三、报名工作及要求
(一)2023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以及审核等工作全部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考生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二)2023年3月13~26日期间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原则上,考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三)报考语种(我校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统一为英语)和学科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3。
(四)我校将于2023年3月27日前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完成报考资格审核工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缴纳报名考试费,请考生及时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审核结果并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网上缴纳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五)2023年5月21日全国统考考试。在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附件:1.考生报名流程
2.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3.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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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