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以及《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我校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报名工作。
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我校拟招收学科信息已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发布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index.html)学员可登陆网站了解及报名。
学科名称: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二级学科:
105101--内科学 105102--儿科学 105104--神经病学
105106--皮肤病与性病学 1051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5108--临床检验
诊断学 105109--外科学 105110--妇产科学 105111--眼科学
105112--耳鼻咽喉科学 105113--肿瘤学 105114--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5116--麻醉学 105117--急诊医学
三、课程考核
1.学位课程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