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增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的通知
  • 作者: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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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2-05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增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并于2021-2022学年上学期开始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校所有全日制在读本科、高职和专升本学生。

二、课程内容设置

《劳动教育》课程内容分为理论教学和劳动实践两部分。

本科:3学分、48学时(理论教学12学时,劳动实践36学时)。分至第1-6学期开展,每学期理论教学2学时,劳动实践6学时。

高职:2学分、32学时(理论教学8学时,劳动实践24学时)。分至第1-4学期开展,每学期理论教学2学时,劳动实践6学时。

专升本:1学分、16学时(理论教学4学时,劳动实践12学时)。分至第1-2学期开展,每学期理论教学2学时,劳动实践6学时。

(一)理论教学

安排在每学期的第1周(每学期2学时)。结合专业特色组织开展劳动知识、劳动安全、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讲解学期劳动计划、宣传劳动观念、劳动价值等,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念,引导学生热爱劳动、尊重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

(二)劳动实践

安排在每学期的第2至18周(劳动实践1小时按1学时计算,每学期6学时)。结合专业特色,指导学生开展劳动锻炼、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活动。劳动实践注意要与“第二课堂”活动相区分,不能重复申报“第二课堂”活动。

三、教学组织

(一)任课教师

各二级学院(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作为《劳动教育》课程的教学组长,组织并参与开展教学工作。课程任课教师除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外,还可由专任教师、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和班级导师组成。

(二)课程教学

1.课程教学组长每学期制定《劳动教育》教学日历,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期末提交一次过程性考核成绩。

2.结合“到梦空间”系统记录劳动实践。

(1)任课教师开展劳动实践前提前在“到梦空间”系统中报名并通过管理员审核。手机签到码在活动开始前20分钟由“到梦空间”系统自动生成,可截图打印或发送至与会人员群。

(2)活动举办时,要留取照片,画质清晰,标题鲜明,能够显示活动现场整体情况。

(3)活动结束后,三天内上交电子版总结至校团委邮箱tw@glmc.edu.cn,内容应不少于300字,并含有5张活动照片。

(4)劳动实践注意要与“第二课堂”活动相区分,不能重复申报“第二课堂”活动。

(三)课程考核

结合教学大纲开展课程考核。本科生在第6学期末、高职生在第4学期末、专升本在第2学期末提交总评成绩至教务管理系统。总评成绩应至少包含两部分:过程性考核成绩和个人总结成绩。

四、其他要求

各二级学院(系、部)按上述要求明确课程负责人,由课程负责人组织撰写教学大纲,经二级学院审核后上交教务处。具体日程安排:

(1)2月3日-4月30日:明确课程负责人,由课程负责人组织撰写教学大纲,形成初稿后发二级学院(系、部)。

(2)5月1-7日:各二级学院(系、部)组织对初稿进行审核、返修后发校团委审核。

(3)5月8-14日:校团委审核后形成终稿发教务处。

其他关于大纲修订的具体要求请参照《关于编写2021版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务通知〔2021〕14 号)文件。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陶光均(“到梦空间”系统相关问题),电话:15078366003;教务处廖锦锋,电话:13977387705。

教务处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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