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校直部门、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全面总结和表彰在我校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的优秀成果,并为申报自治区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做好培育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办法(试行)》(桂政办发[2018]144号),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的教学成果应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体现立德树人理念,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对提高教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效果,具备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主要包括:
1.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开展考试改革、开展教育技术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经实践证明有益于提高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并有相应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经实践证明有益于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并有相应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
3.推广应用已有教学成果,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并取得突破性进展,显著提高教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并有相应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
二、基本要求
1.凡我校教职工从事普通高等教育教学(含研究生、本科生)、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并经过两年以上实践检验,均可申报。时间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时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主要完成人应为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者;主要完成单位应为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
3.每项成果不限主要完成人人数,每人参与报奖的成果不得多于两项、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得多于一项。
4.既往已获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无重大突破,不得重复申报。
5.申请教学成果的研究项目应经过学校及以上部门的立项或批准,并且项目已经完成并通过结题验收。
6.教学成果奖申报人近3年无教学事故、差错。
三、申报名额及奖项设置
1.申报名额: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无名额限制,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2.奖项设置: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为保证质量,可以缺额。特别优秀的可授予特等奖。
四、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范围与要求的教学成果,由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组织推荐,并提交以下材料:
1.《我院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2份,电子版为PDF格式;
2.《我院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一览表》、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等一式2份,电子版为PDF格式;
3.反映该成果的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双面打印、小四号宋体字
体)一式2份,电子版为PDF格式;
4.能够反映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支撑材料):如结题证书、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课件、培养方案、文件制度、新闻报道等复印件一式2份,电子版为PDF格式。教学成果如为教材或论著,须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的复印件,申报人应为第一作者,须提交样书(一式两份或两套)。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应提供avi格式的视频材料,制成独立光盘一式2份。
以上1、2、3、4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规定时间交到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进行初评和排序。
五、工作安排
1.2019年2月20日前,填写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教学成果奖申报有关材料,并提交至各相关学院或部门。
2.2019年3月8日前,各学院或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与初评,确定推荐名单(排序),填写并上报《我院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汇总表》(二级学院、系、部领导签字、盖章),同时将有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不接收以个人名义的材料报送。
3.2019年3-4月,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申报的教学成果奖项目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未尽事宜,请与梁老师联系。 办公电话:0773-5898589
附件:
1.《我院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一览表》
2.《我院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bat365在线登录入口2019年教学成果总结报告》格式
4.《bat365在线登录入口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O一九年一月十六日